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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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9:25
行政诉讼被驳回之后的救济途径是依法提起上诉,在我国,行政、刑事和民事诉讼活动实行的都是二审终审制度,如果对一审的裁定不服,上诉的时间是10天,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有争议的,上诉的时间是收到判决书以后的15天之内。一、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可以提起上诉,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被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被驳回以后,在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书中标注清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不过,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提起上诉,二审的判决结果也有可能是驳回起诉,提起行政诉讼是有严格的适用条件的,驳回起诉时会告知当事人被驳回起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