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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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3:50
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的合法建筑,需补办用地批准手续,登记发证。违章建筑则可申请执行拆除。建房户应首先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镇进行初审后,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审批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并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此过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建设需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的转用需批准。在特定规划范围内,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分层级下放。在规划范围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由或其授权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