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是如何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19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6:17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起始时间是纳税人应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不论税务检查是否进行。若超过这一期限未缴税款,即构成税款滞纳行为,增加了税务检查的工作量。截止时间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当日,而非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或下达之日。

加收滞纳金的税种范围仅限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虽由税务局征收、代征,但不能加收滞纳金。

对于未按期预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的情况,实际工作中,企业所得税、土地等多个税种均需预缴。税法虽未明确规定如何适用加收滞纳金,但国税函[1995]593号文件对企业所得税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旧《征管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行为,应视同滞纳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此规定与现行《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不容置疑。

关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以及税务种类的计算方法,上述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在本网站进行律师咨询。祝您生活愉快、万事顺心。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