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请假,然后领导不批准,如走了按矿工算,劳动法有这样的规定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8: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2:40
1. 如果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但领导未批准,员工未出勤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旷工。
2. 根据劳动法,员工请事假并非绝对权利,用人单位在无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有权不予批准。
3. 员工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若未获批准而不出勤,用人单位通常会按旷工处理。
4.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除非员工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时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未按规定请假且未按时上下班的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将被视为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5. 在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前,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并经过相应的会议讨论,同时征求工会意见,允许被处分者申辩,并慎重做出决定。
6.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为:开除处分不得超过5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3个月。
7.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被除名时,企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将记录存入职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