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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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5:22
貌似你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成立!既然离婚前房屋所有权不归你父母任何一方所有,那么离婚后更与他们没得半毛钱的关系,严格来说你母亲拥有这个房屋的说法在法律上根本就不被认可,即使你们全家人都同意这个说法,那也仅仅只是个说法而已,你母亲永远都没有享受和支配这个房产的权利。我不知道你的这个说法是以什么为依据,如果是离婚时你父母双方口头协商的,那么只能说你母亲被骗了,如果是经过法律程序判定的,那么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就应该办理好产权的过户,而不是事后再来解决这个问题。你所说的地契应该就是现在的产权证,既然产权证上是你爷爷的名字,那么除非在你爷爷同意的情况下自愿将房屋过户到你母亲名下,否则就算你母亲告到天边这个房屋也永远不可能属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