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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案例》:将借出银行账户内存款据为己有的如何定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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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7:35

深入解析:账户占有权与盗窃罪界定


刑事辩护领域的专家李长明,以36年专业经验揭示了一起关键案例。在法律视角下,银行账户的占有并非仅凭名义归属,实际使用人的权利优先于名义所有人。


案例聚焦: 周军华租赁亿舟公司的银行账户给国益公司,看似合规,实则暗藏玄机。他擅自转账353.54万的行为,最终被定性为盗窃而非侵占。


法律裁决: 杭州中级人民以盗窃罪判处周军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以2万元罚金。这一判决经浙江高级人民复核,得到维持,彰显了法律对账户实际使用利的保护。


法律解析: 周军华的行动并非简单地占有,而是通过挂失账户这一手段,破坏了实际使用权人李培灵对存款的物理占有。在李培灵并未将账户完全交给周军华管理的情况下,这种非法侵占他人支配权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的认定强调了占有权转移是盗窃罪的关键要素,而非侵占。当占有权从观念占有转向物理占有时,法律的界限变得清晰。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即使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也难以抵挡实质上剥夺他人支配权的盗窃行为。


法律依据与案例价值: 杭州和浙江高级的判决,以案例22浙01刑初81号和23浙刑终108号为案号,收录于《人民司法·案例》2023年第29期,作者聂昭伟,浙江省高级人民的专家,提供了深入解读这一法律问题的宝贵资源。


总结,周军华案揭示了法律对账户实际使用权益的保护,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强调了在司法实践中对占有权转移的严谨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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