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立储杀母”如果母亲被杀,她的儿子被废,那另一位作为新立太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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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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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01
不一定的所谓的立储杀母只是少部分,影响立储杀母的因素是当时的时代情况而变。如汉代就是太后夺权和外戚专政的时代其中汉武帝杀汉昭帝(刘弗陵)母钩弋夫人,那是因为之前巫蛊之祸,汉武帝的长子皇太子刘据和卫子夫等因此而丧命,而皇位继承人只有武帝最小的幼子符合继承皇位,汉武帝为了防止自己死后主少母壮,吕皇后之事重演,将刘弗陵的生母赵钩弋赐死。这个是受当时的朝代因素的影响。皇位的继承人年龄幼小不足以独自掌控政权而皇位继承人的母系家族势力庞大时是很容易发生立储杀母的事件的。北魏的明文规定:立储杀母。北魏历代皇帝的生母都被处死,唯有孝明帝的母亲胡太后躲过一劫,最后专权误国酿成北魏大乱。母凭子贵是古代上到皇家贵族下到平常百姓家的正常事情。
下面是一个我从别的地方看来的。或许对于你对皇位继承有个理解
中国封建社会的皇位继承制度 皇位继承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世袭君主制的核心,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维系君主、万世一统的政治制度。它是皇权得以承袭的唯一途径,直接关系到君主统治能否巩固和延续,因而得到中国历代王朝的高度重视。皇位继承制度从产生到发展、完善,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一、皇位继承制度的形成、演变 中国的皇位继承制度源于西周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由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长制演变来的,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皇帝制度确立后,皇帝高踞于权力的顶峰,皇位的继承问题更成为封建国家的核心问题。它关乎皇统的延续,关系政局的安危。最初的皇位继承制,沿袭了宗法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皇帝嫡长子预立为太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汉书·叔孙通传》载:“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振动。”历代皇帝都把预立太子继承皇位看作是国之大事。从汉代以后,封建法律就开始确立了皇位继承制度。 自从汉代确立皇位继承制以来,“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嫡长子便成了确立君主继承人的法定标准。自汉以后,皇帝在位时就都预立太子,指定好自己的继承人。预立的太子是国之储君,在册立太子时都有很隆重的仪式,如选定吉口,告知天地宗庙,文武百官奉迎、朝拜,并昭示天下。以嫡长子制预立太子来继承皇位的办法,—直延续至明代。其目的在于求得政局的安稳和实现皇权的顺利交替,历代君主也都煞费苦心,竭尽全力想巩固这一皇位继承制度。 清王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既保存有满族本身发展的特点,同时又要照顾到对全国统治的需要。所以其初期的皇位继承制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其原有的军事民主会议制的痕迹。如顺治继位是由各亲王、贝勒、文武大臣会议决定的。康熙继位是顺治在特殊情况下,用遗诏的形式确定的。雍正废除以嫡长子制为前提预立皇太子的制度,改行密建皇储的制度。 二、皇位继承的各种形式 皇帝制度中第一要紧者就是皇位继承问题。皇位继承制度,是封建的皇统得以延续的保证,对皇帝制度得以延续二千多年起着重要作用。经过历史的演变与发展,中国古代皇储继位制度形成几种形式,即嫡长子制、兄终弟及制、立子杀母制、密建皇储制。 1、嫡长子制 为稳定皇室内部的继承秩序,避免皇帝诸子互相争夺,结合宗法制度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即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具体地说,就是在皇帝众多的妻子中,皇帝的正妻即皇后叫做“嫡”,其余的嫔妃统称为“庶”,庶当然也有贵贱之别。皇位必须由嫡妻即皇后的长子继承。至于这个嫡长子贤与不贤,不在考虑之内。如嫡长子早殇,有子即立其子,形成皇太孙成为皇储的局面,若早殇的嫡长子没有儿子,皇位再由嫡次子按顺序继承,只有在皇后无子的情况下才考虑册立庶生的皇子,但原则上要立贵妾之子,这就是嫡长子制的主要内容。 2、兄终弟及制 兄终弟及制以皇帝弟弟的身份做为皇位继承人,即“皇太弟”,也是储君,具有继承皇位的权力,是合法的继承人。在皇位传承史上,影响最大的兄终弟及事件,是宋太宗赵光义继承其兄宋太祖赵匡胤而为皇帝。 3、立子杀母制 为铲除可能妨碍皇位继承的政治势力,有些皇帝甚至采取某些断然措施。如汉武帝刘彻欲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为防止女主及外戚专权,于是将其母赐死。北魏道武帝拓跋珪效法汉武帝,将明元帝拓跋嗣的生母赐死后还振振有辞地说:“昔汉武帝将立义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吾故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太平御览》卷148《皇亲部》)。因为“立子杀母制”的残酷性不能为一般人接受,北魏之后,此制停废。 4、密建皇储制 密建皇储制是清朝统治者在皇位继承制度上的一大创造。皇帝生前秘密确定皇储,写下遗昭,秘而不宣,驾崩后由大臣当众宣昭,被立为皇储者即刻登基,被选的人不分嫡、庶、长、幼,唯以具有统治才能,能胜任皇帝之任,最符合根本的统治利益为准。 三、皇位继承者的培养教育 为培养太子的才德,扶植太子政治势力,为其承继大统预做淮备,大多数朝代建有东宫府僚系统。这—系统的设置,是皇位继承制度中最关键的一环。太子宫属主要有师傅保和詹事府。皇储德性的好坏和能力的高低,关系列封建王朝江山的稳定。因此,历朝统治者都把皇储的培养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1、皇储“治道”理论的培养 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其一,封建礼法和历史知识的教育。封建礼法和历史知识主要从儒家经典的教育中获得。为了把皇帝造就成为地主阶级的理想代表,从汉代起,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太子的教育。其二,自身统治经验的传授。皇帝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方式,以自己的统治经验,对皇储进行教育。 2、皇储资政实践的培训: 统治者在加强对皇储“治道”理论培养的同时,加强皇储的政事实习,即给太子—定的从政实践的机会、让他熟悉政情,使其从实践中锻炼治国才能。其方式主要有三种:其—,让皇子皇孙旁听或参与议政。其二,皇储“监国”。当皇帝离京出巡或出征时,往往让皇太子留京监国,既全权处理朝中的一般事务,也预防紧急事变的发生,使太子在继位前就对全国政治有所历练和全面的了解。其三,派皇储出巡或让皇储随皇帝出巡。 四、皇位继承制度的弊端 回顾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皇位之争,储位之夺,不是某一朝代的特有现象,而是封建主义的必然产物。寻其病根,主要是皇帝制度本身。由于皇帝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多数皇子觊觎皇权,追求储位,因而立储之争,几乎是摆在封建帝王面前一个难以处置的棘手问题。每当皇位交替的关键时刻,各种政治势力就都趁机而起,阴谋策划,制造事端,甚至引发全国性。为了争夺皇帝宝座,什么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理纲常,都统统不顾了,至于君臣大义,仁义廉耻更是置于脑后。 皇位继承制度的另一弊端是:皇帝所选定的继承人不一定都是德才兼备者,除了少数开国或守成之主比较能干,富有韬略,在生活上注意节俭外,历数世代的皇帝,大多为昏君庸主或暴君幼童,造成政治黑暗,社会。按照继承的规定,只有皇帝最亲近的血亲才有继登皇位的资格,而这些所谓天璜贵胄、帝子龙孙几乎都生于官闱之中,自幼习惯于骄奢淫逸,对社会和民生休戚一无所知,对兵韬政略更是一窍不通,让这样的人担任一国之君,要求他们能妥善地处理好国家政务,实在是对国家的统治和管理毫无益处。 皇位继承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对古代中国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是极其巨大的,但这种政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使子孙可以万世永享对百姓的统治。直到清朝宣统皇帝退位,封建王朝解体,皇位继承制度才真正宜告结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01
首先要说明的是魏晋时代皇后的出身不太可能是小户人家,因为当时的世族门阀力量很强,通过九品中正制,世家豪门把持了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姑且不说南北朝时期东晋以王马共天下的那种皇族和世族共享权利,就是北魏以及之后的周、齐这种外来政权也要依靠世族来稳固统治,所以皇后基本上都是出身世族,而世族的一个特点就是家大于国,在他们心中家族的利益是高于其他一切的,所以LZ所提的女子害怕怀孕生皇子是不会出现的,毕竟一个皇帝带给一个家族的远远大于她自己的牺牲,并且就算你本人不愿意,家族的压力也不是个人可以承受的。
这个制度的目的正如LZ说的的确是防止外戚专权,首创的好像是汉武帝传位之时因为汉昭帝年幼所以杀其母。这种制度主要防范的是新皇初即位年幼,戚族乘机把持朝政(正面例子参见汉昭帝故事,反面例子参见西汉末年的几位娃娃皇帝,就是因为戚族势力太大,甚至敢于杀死小皇帝),回到LZ的问题,我觉得可以参见汉昭帝的例子,其父汉武帝的正牌皇后陈阿娇没有后代,卫皇后(卫子夫)所生的隐太子因为巫蛊事件自杀,卫皇后也自杀,等到汉武帝决心立汉昭帝为继承人的时候,其母钩弋夫人还不是皇后,但是汉武帝出于防止戚族干政的考虑还是杀了钩弋夫人(其皇后封号还是汉昭帝即位之后追封的)
PS 刚看了LZ问的何必设立皇后,中国古代宗法制很严格,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就算是皇帝也需要遵守。顺便问一句你说的冯皇后是孝文帝那个冯皇后么?我不太了解北魏史,不知道元宏是过继给冯皇后的还是单纯的即位之后加封她为太后(就像汉宣帝对待汉昭帝的皇后一样),这在古代中国宗法制度下区别还是很大的,如果是后者的一般来说是不太刻意防范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3:03
话虽这么说,但还是有很多人为自己的儿子当皇帝愿意付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2:56
会的,北魏的这种制度存在了很久。订立这条规定的是北魏的开国皇帝拓跋珪,他为了防止女子干预朝政而设。虽然残忍,但是却被奉行了很久。毕竟一个女子的死,换来的是一个家族的荣耀,又有什么是不值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