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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51条和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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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5分钟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笫五十一条规定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笫一款的规定都认可;
出卖的标的物,如果不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的,属于物权变动的原因产生的合同,其为债权合同,该合同有效。因此,它们没有互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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