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0 10:53
共8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5:15
购房契税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如果是购买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的,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1%。
如果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2%。
如果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需要交纳的契税是总房款的4%。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2:23
契税的税率实行3% ~5%的幅度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1、契税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计算方法: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3:41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契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一)买契税
应纳税额=成交价格×6%
例:某居民购买房屋,价格为200000元。其应当缴纳的契税为:
200000×6%=12000(元)
(二)典契税
应纳税额=典价×3%
例:某居民承典房产,典价为30000元。其应当缴纳的契税为:
30000×3%=9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5:15
一、税金计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7:07
1.应纳契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3.计税依据
(1)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
(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②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提示】
此处的“交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是以房(地)抵债、以房(地)换货,应视*屋(土地)买卖缴纳契税。
(3)补交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方)应补交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4)核定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②对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的,或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19:31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0 22:46
应纳契税税额的计算=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计税依据
(1)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②交换几个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3)补交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方)应补交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4)核定计税依据
①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时长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②对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无正当理由的,或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1 02:51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第224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