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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篇26

2024-07-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县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社区建设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20个,镇级37个),47个农村社区,434个居民小组。管辖面积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区,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最小的是侣俸镇中兴社区,0.1平方公里。管辖人数(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东城街道塔山社区30560人;管辖人数最少的是少云镇长滩社区,338人。我县社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500元/月,其他干部1200元/月;镇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000元/月,其他干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务逐步到位

  全县共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55个,为群众提供低保、社保、就业、卫生等服务。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图书室等,部分社区还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为居民提供休息场所,南城街道桐梓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部分社区联系县级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知识进社区活动。部分社区建立了帮扶救助、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服务。

  (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多

  多数城市社区成立了文化活动小分队、健身队等,如东方社区成立“东方艺术团”,南城社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经常进社区、进居民楼院演出;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东城社区成功兴办了首届社会体育运动会,受到群众欢迎。部分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

  部体来看,我县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县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较重

  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居民服务。但目前社承担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纠纷调解、扶贫帮困、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区还要承担“两河整治”、“拆违”、“三整一改革”等阶段性工作,并应付上级检查、考评等,社区居委会超负荷运行特点明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把工本职工作交组社区,但权利、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难、工作效果差。

  (二)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目前,全县仅有9个社区达标,大多社区用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区办公用房仅144平方米,旧县镇金钟社区用房仅20平方米,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县社区用房多是利用社区内单位、企业、居民闲置旧房,建设不规范,条件较差。

  (三)干部事多酬少影响积极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管理人口增金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生,而每个社区仅有4至6名干部,干部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社区干部工资水平较低,养老保险每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

  少优惠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的动力不强、支撑不够;二是社区干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务性工作上,在兴办实体、发展经济上缺少时间和精力。

  三、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多方面为社区“减负”

  在社区职责和服务对象逐渐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已不堪重负,建议充分为社区“减负”。一是政府要理顺和社区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让社区有更多的精力为居民服务。二是在条件允许下调整社区布局。社区合理规模一般是1000户至3000户,目前袁家、塔山等社区已严重“超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社区。三是对管辖范围广、管理人数多的社区,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配专职干部,或适当增加工作经费让社区聘用工作人员,解决事多人少的问题。四是政府部门将工作交给社区要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社区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社区阵地建设

  采取多元化方式,统筹解决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一是将社区建设纳入新城建设规划,县城开发区新建设社区要根据实际需要留足办公和服务用地。二是采取加大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补助和将部分闲置国有房屋调配给社区使用等办法,解决老城区社区用房不足的问题。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100户15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难以落实的,应提供一定的资金用于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四是采取联办、有偿或无偿等方式,将社区内单位、企业的服务设施纳入社区协调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区

  社区建设是一项大工程,仅靠社区居委会的力量远远不够。应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共同建设社区。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责任共担”的路子,完善县领导、县级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发挥部门优势,为社区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解决社区无法解决的难题。二是根据社区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区社会,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三是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社区,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辅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

  (四)增强社区“造血”能力

  社区经济是深化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的保障,应增强社区“造血”能力,大力发展社区经济。一是落实上级优惠政策,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社区大力支持,为社区发展经济实体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为目的,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有偿服务,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创办超市、茶楼、绿色网吧,为单体楼提供物业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等,在增加社区收入的同进为困难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方式,兴办服务机构,实行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如通过连锁经营,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保健等服务。

  (五)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积极性

  社区干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干部保障机制。建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作实绩逐步提高社区干部报酬,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离任补贴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道的培训,政府部门可结合实际对社区干部进行短训辅导,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匮乏是导致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原因,应强化公众参与,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强居民归属感。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其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和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增进居民感情。经常开展邻里联谊会、二手物品交易、社区歌唱比赛等群众参与性强的活动,增加居民与社区的联系,增强邻里感情和互助意识。三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储蓄回报机制,树立志愿服务的典型,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去。

  (七)大力发展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能够用较小的成本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县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养老机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建议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状况,提供生活协助、特殊护理等多样化服务。鼓励社区创办各类符合老年人特点的福利机构,让老年人在社区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帮助。此外,社区可试行建立“老年人医疗救助基金”,通过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解决医疗难题。

  社区建设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社区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困难多、责任重。只有正视社区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才能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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