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二、店铺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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