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 店铺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梦泽大道211-3的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 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 日内将原 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 年 月 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年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 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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