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中秋前夕,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定海区文化新闻出版局联合对你馆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表明,你馆的安全工作较过去有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1.馆内缺乏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
2.未建立专职保卫值班队伍。
博物馆作为三级文博风险单位,安全责任重大。针对以上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务级别的规定》(GA 27—199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第(八)款,第十六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3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馆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希在收到本通知书二个月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文物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在限期内将整改措施情况书面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市公安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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