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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书

2020-08-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 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30361㎡,小区建筑物总面积118959㎡,总投入施工资金约16037.4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 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 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 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 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 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 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20xx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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