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青口镇杨厝村三叉巷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三叉巷,东至厂房,西至洪塘,南至沿街路面,北至郑坊地的土地50亩,租给乙方作为建设厂房出租使用。
二、租赁年限: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限为50年,从20__年12月29日起至2064年8月30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力提供电源、水源并按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的经营或随意将地址荒芜、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
补偿标准按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赞。
6、甲方须在一个月内,把土地的泥土清理干净,再约定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接受承建厂房
7、乙方在承建厂房期间,甲方必须免去乙方四个月的土地租赁费用,第五个月开始收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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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乙方自20__年起,按季度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以补充协议附件为准。承包费为每亩18648元,每年共计8324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捌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
4、合同期满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l、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福建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整平整好土地,乙方验收合格后可以承建厂房当日为交接日期,以当天日期为准。立附件为凭证证。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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