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脱贫是联系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的基本纽带,并已成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方式。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实现生态改善和脱贫双赢。为贯彻执行有关指导文件,不少贫困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包括产业绿色化扶贫、绿色生态资源转化扶贫、环境导向型绿色减贫、“绿色+农业”扶贫等多种类型的发展模式。
扶贫攻坚的对象基本上是条件艰苦的贫困地区。为此,《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提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11项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使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发展条件和生态实惠。
在抓好生态脱贫的同时,还要协同推进两大攻坚战。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环境问题不容忽视。就贫困地区而言,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稀少、发展不足,违背自然规律导致的问题大多是生态破坏,是掠夺式开发造成的。因此,随着脱贫步伐加快,必须重视脱贫和振兴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如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就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脱贫和振兴的过程中,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
可见,实现绿色振兴要协同推进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过程,为乡村振兴筑牢根基,使贫困地区真正脱贫,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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