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GF-91-0104
全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 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号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一九××年×月×日起将(地点)第号汽车库(位)租给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使用。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或其他币,或外汇兑换券×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在车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公寓租赁合同办理。
(此处空一行)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此处空4-6厘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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