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课外读物管理方案

2020-10-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市、县教体局《“五项管理”工作》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作业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保障实施

  深刻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把管理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抓好此项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张振

  责任部门:教务处、图书室管理员

  具体责任人:王虹懿哈艳茹

  三、实施措施

  (一)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

  1、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推荐课外读物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观,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4、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由反华、辱华、丑化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传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传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为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和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连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落实职责要求

  1、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教务处、图书管理员负责组织学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对家长资助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三)做好“书香校园”活动

  大力加强“书香班级”、“书香少年”“书香教师”及“书香家庭”建设,努力营造全校读书氛围,激发师生的读书兴趣,让师生与好书做伴,与大师对话,读写结合,为师生个性和谐发展积淀深厚的文化内涵。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求教务处、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总之,学校既要抓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让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健康地发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