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工贸有限公司甲方地址:北京昌平富煌工业区电话:
乙方: 性别:男身份证号:XX6152334学历:大专家庭住址:北京市通州区10号联系方式:130XX006787
第一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销售部门,担任销售部经理职务,销售发展区域范围是北京市地区建材零售市场,工程,装饰公司,建材超市,社区、木器厂等。
第二条:乙方为北京销售团队的管理者,乙方具备组建、发展销售团队的能力、销售策划能力和提升销售收入发展真帝品牌的能力。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营销策略及管理能力,进行销售人员的配备和销售任务的下达,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交给的销售任务。乙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要求调配团队人员,但最终人事任免权在于甲方。
第四条:乙方开展宣传促销活动,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度奖金。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底工资
[2]团队人员规模为人
[3]月提成为完成月销售任务后超额部分按2‰比例计提。
[4]乙方销售任务为年销售额20xx万元,公司以季度(三个月)作为考核周期,以月计算提成发放工资。
[5]年度提成按下表计算。
年度提成比例表
团队月销售任务分解表
第六条:乙方无论在试用期还是转正后,未完成本合同第五条所列月销售任务,按未完成部分占销售任务比率的两倍扣除当月保底工资。
第七条:乙方有责任督促团队成员及时收回货款,对于团队中任何成员所造成的坏帐损失,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财务已确认为坏帐损失的,乙方应查明原因,据实向甲方提交坏帐说明,并立即向公司提供法律解决所需证据资料。如发现乙方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通讯费月报销金额为肆佰元(限一部全球通手机话费),其他业务费用经甲方批准后,向财务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需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按本合同第五条中月效益提成比例的50%提成,工作能力被甲方认可转正后全部提成按合同执行。第十条:合同解除: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试用期后,甲方提出解聘,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离职需提前30日递交辞呈,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一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及商业资料保密,乙方在与甲方的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就职于相关行业,由于乙方泄露资料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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