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苗木价格与质量综合评议,甲方确定从乙方单位采购苗木,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苗木名称 规格 (技术标准) 高度大于4米,冠幅大于2米,分枝点50厘米以下;树形要求饱满,造型优美,无偏冠土球完整且不小于60厘米 胸径大于12厘米,高度平截后5-5.5米,数量 单位(株) 单价 小计 (元/株) (元) 雪松 株 栾树 分枝点3-4米,树干要求笔直,树形造型优美,土球完整且不小于70厘米 胸径10厘米,高度平截后4.5米,分枝点 株 柳树 总计金额 3.5-4.5米,树干要求笔直,树形造型优美,土球完整且不小于60厘米 株
第二条 苗木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苗木规格应与本协议中第一条规定的苗木规格型号相一致。
第三条 苗木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苗木送至 甲方指定地点 。 2、苗木的交货期限: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甲方确定购买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由乙方起苗送至甲方指定工地,苗木到场前继续由乙方负责养护,在养护期间由乙方负责确保苗木管养保活,直至将苗木全部起完运走为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此合同总价款为估算,甲方所购买苗木统计数量以实际苗木数量为准,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在苗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以实际采购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数量为准。
2、甲方采用后付款的方式,苗木款结算以实际供苗数量结算。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乙方将苗木全部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苗木总价的 80 %, 叁 个月内付清剩余苗木款。
第五条 苗木规格(技术标准)及验收、取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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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木规格(技术标准)
1、苗木品种纯正率99%,到现场成活率100%。 2、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 3、乔木胸径为原土痕往上1.2米处。 (二)验收方法
乙方送货至现场后,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指定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抽检和验收。验收中发现抽干、染病、根部严重损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木,甲方验收人员有权当场退货,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苗木,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最后结帐付款总金额按照实际合格苗木数计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苗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或者成活后支付苗木款。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4、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待货款结清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采购人(甲方): 供货人(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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