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中新课程课时与学分安排建议表 周 课 科 必 修 目 时 2 4 4 4 2 2 2 2 2 2 2 2 3 2 4 4 4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2 2 2 3 学 期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2 3 1 高三下 总计 (课时与 学分) 8 10 10 10 6 6 6 6 6 8 6 11 15 6 政 治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历 史 地 理 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 学习 社会 实践 社区 服务 小 计 每学年一周 2×3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 33 33 27 2 2 9 4 4 5 2-6 1 2-4 2-4 2 108/116 8-14 6-10 10-14 6 6 2 4 4 最少 选20 学分 选 修 Ⅰ 语 文 数学(人文) (4) 4-6 4 数学(理工) 英语8级 英语9级、系列Ⅱ 人文与 社会 政 治 历 史 地 理 科 学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通用技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 小 计 选修Ⅱ 总周课时 1 34 1 34 2 2 1 34 4 4 6 4 4 34 34 34 28+ 6+ 1
说明:
1.此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安排。
2.学校应先开设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不应任意增减必修课时,也不应把必修课安排的时间过于集中和提前。
3.指导学生选择选修课程时,应指导学生先选择科目,然后在科目中选择模块。
4.学生选择选修Ⅰ课程,语文、数学、外语应必选,同时,在人文与社会、科学、艺术、体育四个领域中选择一个领域。选择人文领域的学生至少应在政治、历史、地理三科中选修两个科目,选择科学领域的学生至少应在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个科目。除此而外,还应在其他领域自由修习一定的学分,以保证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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