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房巡检制度
一、高压设备
1. 高压配电设备一年进行一次清扫检查;
2. 除高压设备本身具有的绝缘性能及工作性能外,还应检查具有的“五防”功能;
3. 瓷绝缘部分应无掉瓷破碎,裂纹及闪络放电痕迹和严重的电晕现象;
4. 连接点应无腐蚀及过热现象。 二、低压设备
1. 低压配电装置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整定均应符合动作
选择性的要求;
2. 主分路的负荷情况与仪表指示是否对应。 3. 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同。
4. 电路中各部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
三、直流设备
1. 蓄电池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漏液现象; 2. 蓄电池正负极性必须正确;
3. 连接条、螺栓及螺母应齐全、无锈蚀: 4. 电解液的液面高度应在两液面线之间: 四、计量与测量仪表
1.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封供电部门安装与管理的计量装置; 2.当测量仪表有明显故障,或指计数与正确值之间的误差超过允许误差时,应进行检修和调整;
3.测量仪表过热或冒烟,立即取下熔丝或短路二次电流端子,将故障仪表甩开。 五、室内与厂区照明
1. 定期检查照明线路及其控制系统; 2. 做好汛期的特殊巡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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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3. 检查接地线接触是否良好;路灯变压器的接地线是否完好; 4. 适时调整时间以保证照明的有效性;
5. 检查灯具的散热情况及有无松动脱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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