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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措施

2024-01-04 来源:好走旅游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团结、拼搏、务实、求精的企业精神,创造贵阳市环境保护卫生城市,逐步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实现施工项目建设成为形象工程、道德工程、精品工程、和谐工程的管理目标。远大项目部针对项目的特点,特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一、创建文明工地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文明施工措施

1.1按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各项施工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机具堆放有序,班组休息室,工具室清洁卫生,机械设备停放整齐有序。

1.2施工临电线路、设施要符合总平面图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三相五线制,横担架线,表箱有门锁。

1.3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做到无损坏,无污染。

1.4 在工地周边设置2m以上带墙帽的砖围墙,打底刷白;所有的进出口

都设铁制封闭式大门并涂上银灰漆;大门口都设置一定形式的洗车台设施和污水沉淀池。现场各类设施、设备、材料、构件均应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合理设置及堆放,材料堆放应整齐、稳固,按各类材料、成品、半成品、废品等分门别类推放,做到成垛、成堆、成捆、成方并挂明显的指示牌,部份材料应挂警示牌。所有材料应做到谁使用、谁清理,始终保持清洁、整齐并应加强经常性检查及管理。施工围墙外50m范围内严禁堆放建筑材料、杂物或建筑垃圾,保持责任范围内干净整洁。

1.5办公区内实行硬地坪施工,倒砼地面。四周设排水沟及若干个集水井,场地排水系统应使用良好,防止积水的出现。

1.6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做好每日落手清工作,随做随清,对落地砼、水泥砂浆、泥土要及时清理,严禁向窗外乱抛垃圾及杂物。工地采用密封式的圈筒或斗车运输处理重量及体积较大的废弃物,严禁直接向外倾倒废弃物。

1.7工人宿舍采用活动板房,净高不低于3.0m,地面为水泥地面,民工宿舍及宿舍内设施由工地统一搭设及配置,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生活区域与生产区域完全隔离,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由安全通道进入,以实现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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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宿舍室内保持整洁卫生,被褥、面盆等日常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垃圾袋装。工地定期组织宿舍卫生评比,奖优罚差,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1.8工地门口设置醒目的“五牌一图”(工程名称牌、工程概况牌、职工守则牌、文明安全守则牌、门卫制度牌及施工平面图)。

1.9落实卫生(兼职)管理人员和专职保洁员,划分卫生包干区(包括道路、食堂、厕所、办公室、宿舍、现场等)确定包干人,做到责任到人,定期清扫,定期评比及奖罚。

1.10工地设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开水间,男女厕所、浴室,保持整洁、美观、专人管理。工地食堂应清洁卫生,地面应铺砖或是水泥地面并设有给水、排水管道及垃圾箱(桶),食堂炊事用具应经常消毒,食品贮藏和菜饭应生熟分开,炊事人员须持健康体检合格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定期体检。工地茶水供应应符合卫生要求,开水、茶具应经常消毒。工地设淋浴室,墙面地面为水泥砂将地面,室内应有排水、排气设施,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头,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1.11工地设置医疗箱,解决临时轻伤事故应急措施。

1.12与环卫部门联系,合理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袋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1.13认真执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工地组织落实治保小组,加强综合治理,经常进行治安巡查,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1.14现场及生活区域适当摆放花草,将工地建成“花园式”工地。 1.15夏天气温较高,因此施工作业人员的保护更为重要,采取以下几项防暑降温措施:

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太阳辐射,以防中暑,利用早晨、傍晚气温低时工作,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根据施工工艺,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轮换作业的方法,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

露天高温作业人员应穿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或浅色宽大工作服,班后及时淋浴洗澡,减轻疲劳;

加强对宿舍管理,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搞好卫生工作,食堂要经常改善食品品种花样,防止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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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发给十滴水、人丹、霍香正气水等防暑药物,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旦遇到中暑情况应立即进行急救,将病人半躺放于阴凉通风处,及时治疗,病重者及时送就近医院治疗。

二、防尘、减少噪音排放、环境保护、排污措施

2.1垃圾基士出运应要清扫汽车与施工道路的残余垃圾,严禁汽车出运时带动垃圾到处飘飞。

2.2严禁施工人员在场区附近大小便,搞好文明施工。

2.3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远弃深埋在指定的垃圾场,不得场地区域内外随意堆放弃置。

2.4施工所排放的废污水要以暗沟或布管的方式排放于市政污水井中,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净化处理。

2.5控制施工噪音排放,选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是能耗低、噪音小、污染轻的机械设备,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开夜间施工,以减少扰民。

2.6经常走访邻近的住户,沟通感情,取得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防止因村民不满而对工程的正常施工带来不便,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为工程大干快上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处理睦邻关系措施

3.1在处理与相邻相关单位的关系问题上,充分发挥地方队伍与相邻相关的单位人员比较熟悉的优势,经常走访沟通感情,取得邻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协助建设单位搞好与周围群众的关系,防止因不满而对工程和正常施工设置障碍,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协调小组,专门处理与相邻相关单位的各项关系,为工程大干快上创造良好的氛围。

3.2工地全部工作人员要注意维持附近道路卫生,如有违反将进行经济罚款,并负责清扫干净。

四、环境卫生及消防保卫措施 1、 安全消防措施

认真执行当地消防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项目部成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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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层层签订的“创安”责任状中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防火指标、保证措施及奖罚办法。

经常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消防意识,做到消防工作“一懂”、“三会”;“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中均应包含消防内容。施工技术组还应设立防火档案,按规定在重点部位(油漆间、仓库、机修车间、危险品危库等)建立安全防火须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防火器材,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经理部按区域,按性质组建若干支义务消防队,并定期每年组织两次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器材操作实战演练。结合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及消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药水过期等)严格按“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消防道路应通畅,消防用水源应利用工地水源,针对不同部位和特点,科学地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装修阶段每一层操作面均应设置灭火器。

民工宿舍严禁烧“三炉”(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除正常照明、电视、广播、风扇外严禁使用任何电气设备。 2、 水污染的保护措施

现场所排施工污水进入下水道之前应先集中经过临时沉淀池过滤后方可排出,防止堵塞下水道。严格控制排放水的质量标准:

排放水的PH值应在6~9范围内。 悬浮物质应小于500mg/L。

工地及时、定期处理沉淀池内沉淀物以便其顺利工作,施工现场设一个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到污水池后方可排出。

3、大气污染的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应用汽车装运,严禁随意滴、散、漏。在垃圾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对附近环境的污染。大门设洗车台及高压水枪,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污染道路及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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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措施 为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项目经理部采取一系列的技术经济手段及管理措施以保证目标的实现。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1条、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保安、打更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保安、打更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保安、打更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保安、打更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的职工罚款20元,对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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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打更、门卫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8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10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9条、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外,分公司给予100~5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

第10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1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200-5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第11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200元,对劳务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项目部调解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第13条、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具及钱物,并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处以50-100元累计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第1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15条、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和木工房发现有人抽烟或有烟头的,对保管员或劳务承包人按每个烟头10元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17条、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50元,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严禁上网和玩游戏。违反规定的首次罚款100元,再次罚款200元并停职检查,听候公司处理。

第18条、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

第19条、高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无操作平台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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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100元。

第20条、清理楼层时严禁向外乱扔建筑垃圾,违返规定者对劳务承包人按每次罚款100元,损坏物料或发生伤人事件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500元。落在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计罚款,由于保管员监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2条、检查时发现在建工程内外有大便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3条、发现焊条未及时收集,罚使用的劳务承包人以5元/根累计处罚,不允许采用定型大板或胶合板作为脚手和料板使用,发现一次按每张罚劳务承包人200元,保管员管理不力,按每张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4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个零散扣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元,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

第25条、注意节约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模板、木方等材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允许大改小,长改短,未经同意私自改料的每块模板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木方每根罚劳务承包人50元,拆除穿墙木方时,每敲断一根罚款50元。

第26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属于倒运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没收或停开运输票,对供应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7条、所有食堂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模板材作为烧火材,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第28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项目部应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9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按每个灶具处以5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

(二) 机械管理

第30条、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分公司协助管理。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修费用外并对其罚款2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31条、施工现场使用的挖机、装载机、运输车、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

第32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重机班100元/次,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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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机修班应落实机械设备的防碰撞措施,机修班长应现场交底,履行交底手续,若机械发生碰撞,首次罚100元,经教育再次发生碰撞,罚200元,司机必须调离岗位。

第34条、对乱停乱放机械的设备司机,每次罚款50元。

第35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罚款100元。

第36条、电焊机一、二次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 (三) 电器管理

第37条、电工班全权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班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班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8条、未经批准,任何承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其100-200元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其处以50元累计罚款,宿舍内使用的电毯离床后应关闭,未关闭的按每个10元对管理队长进行累计罚款。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照明灯具无法控制的,按每处对电工班长处以20元罚款。

第39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允许任何人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40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100元。电工班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每处罚电工班长50元。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班有权没收。移动灯具和线路纳入劳务承包人的材料核算。

第41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无防雨措施每处罚项电工班长50元;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班长处以100元的累计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罚款50元。

第42条、配电房门、分配电箱锁具由电工班负责,工程使用的各种机械开关箱锁具由专人负责,开关箱未上锁,对其处以50元罚款,配电房门及分配电箱平时未上锁的每处罚电工班长50元。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公

第三项目施处 日期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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