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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1-07-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律师解答:

(一)一方转移房屋使用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房租;

(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房屋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转移应当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四)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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