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企业破产向哪级法院申请

2023-09-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企业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权根据企业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级别而定,县级及以下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向基层法院申请破产,区级及以上机关审核登记的企业向中级法院申请破产,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1、企业属于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企业属于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登记企业的,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企业破产申请程序及法院管辖范围

企业破产申请程序是指企业在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法律保护和解决债务问题的一系列程序。一般而言,企业破产申请应向所在地的基层法院递交。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申请的管辖范围主要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负责处理。基层法院将根据企业的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来确定管辖权。在申请程序中,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书、债权清单、财务报表等。法院将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将会进入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等。企业破产申请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院的管辖范围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结语

企业破产申请程序根据企业所属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级别和国家计划调整情况而定。对于县、县级市或者区核准登记的企业,应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对于区、地级市以上审核登记的企业,应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企业破产申请程序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法院审查、受理申请等。具体的流程和管辖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操作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