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归责原则是什么
归责原则是法律所确认的,某一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本原因在现行法律上一共有三种归责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认定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仍是民事主体的过错,只不过主要的举证责任由原告转向了被告,但其在本质上仍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3、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案件认为可按患者选择的诉由进行分类分析。
1、如患者选择了违约之诉,依《民法通则》“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该案件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一般来说医疗合同里医疗机构承诺向患者提供的仅是尽心尽力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治愈疾病。因此如医疗机构违反了合同一般也就是出现了诊疗护理过失,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在以违约起诉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实行的仍是过错责任原则。
2、如患者选择了侵权之诉,依《民法通则》“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医疗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医疗侵权责任如用会计师、律师、建筑师等专家责任一样,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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