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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吗

2024-01-2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分公司就是分支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的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吗?
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以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者法人作为处罚对象。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
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但是分公司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理解,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且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则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之则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而应以设立分公司的法人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分支机构够包括分公司,但不等于分公司。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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