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流程具体如下:
1、网上核名,给餐厅取一个尚未被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核名可以直接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现场办理;
2、得到核准结果,核准结果会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给出,核名通过会获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准备和提交申请资料;
4、领取营业执照,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营业执照。
二、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材料如下:
1、租赁合同复印件;
2、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
3、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纸质版;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版;
6、个体经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经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经营者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承租人开具的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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