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起诉后欠钱的人拒不还钱咋办

2022-08-03 来源:好走旅游网

起诉判决之后,在规定期限内债务人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有以下特征:1.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在我国,行使执行权的国家机关是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实际上是由民事执行程序的目的决定的。3.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4.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民事执行中的保障性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法院搜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交付迟延利息或迟延履行金和继续履行。

不仅如此,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条件的,那么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被执行人的生活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