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表明,矛盾是事物进步发展的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现实存在正是社会主义社会前进发展的深刻的动力机制。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及运动,正表明社会主义社会不是凝固不变的晶体,而是不断发展着的活的机体,具有一种过程性。恩格斯就此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任何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②]社会主义社会总是存在着矛盾,人们就总是设法求得矛盾的合理解决。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人们就必然会有调整生产关系的举措,通过改革使生产关系在更高的层次上更能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当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不适合经济基础发展要求时,社会的人们就必然会自觉地调整上层建筑,以便更好地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可以肯定,通过每一次这样系统的调整变革都会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整体上将社会主义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诚然,这种调整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非某种一次性的简单运作,而是要不断地根据生产力与经济基础变化的实际来自觉地、系统地完成,来构造改革的具体目标与认准改革的丰富内涵。总而言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本质地规定着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改革的社会,在一定层面上,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的改革过程。
其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及运动,既含有人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一般特点共性又显现着自己的独特性质,而这种特性又客观上决定着改革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解决的根本办法与可行途径。一般地说,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两种基本方式:剧烈的社会冲突与有序的社会改革。究竟选择何种方式来解决社会的基本矛盾,不依人们的主观意愿而定,而是依照社会具体形态的基本矛盾性质的构成状况与态势。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构成有不同于先前社会形态基本矛盾存在及运动的特点,也就是说,从总体上说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矛盾,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矛盾结构体,既有适应性一面,又有不适应性特征,其中适应性一面是基本的,不适应一面是非基本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这种性质构成,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解决方式是自觉的有序的系统的改革,通过这种改革变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新的阶段与水平上的适合,从而使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获得解决,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对抗性的,其具体表现为激烈的阶级冲突与对立,这种状况表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对抗性的解决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所无法实现的,也不可能通过社会内部的有效改革而达到最终的妥善解决,只能是通过社会革命的形式变革摧毁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解决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的生产力,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获得完全的解决。总之,具体社会形态基本矛盾的构成性质及态势决定了其解决的办法和手段,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和运动的适应性中的矛盾性的总状况,决定了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方法及有效途径。
由上可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客观现实存在,决定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的独特性又进一步决定了改革是社会
主义社会获得不断进步的根本途径。
当然,要进一步确定社会主义改革的具体方针、路线、办法、程式等,还必须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作深入细致的考察与分析。邓小平同志指出:“指出这些基本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③]也就是,要对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存在与运动的具体实际作慎密的理性审考,并据此设计出改革的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改革的具体步骤与可行途径,改革的基本方针与操作规范,等等,从而确保改革获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正是基于对实际的科学分析,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考察基础之上,概括出了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并进一步确定了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他指出:“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解决这个主要矛盾也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④]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改革实践的根本指向,并且,改革应围绕这一核心来制定远景规划与具体操作。邓小平同志还深入地考察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之间的协同性方面,并据此特别强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他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⑤]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废弃与背叛,而是扬弃,即保持社会主义现存体制与制度中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方面,革除那些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不能充分发挥的方面,改革即是兴利除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所以,在社会主义改革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总之,邓小平同志基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全面而系统的理性考察,科学地构造了改革的价值取向、基本性质、操作方法等极为系统的社会改革理论,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改革的客观必然性。
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特殊性规定着改革的基本内容 要保证社会主义改革取得成功,还应该进一步划定社会主义改革的基本内容及其具体指向。这一划定必须基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的深刻而具体的分析。换言之,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及运动的特殊性规定着改革的基本内容。邓小平同志正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的科学分析来认定改革的基本内容的。
关于矛盾的特殊性,毛泽东同志指出,矛盾“不但各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又各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⑥]毛泽东同志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理论为我们深入地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点,并进而划定改革的基本内容提供了科学方法论的原则。 如上所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及运动有不同于其他社会基本矛盾存在与运动的特点,这种特点决定了改革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根本方法,这种特点决定了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然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仅在总体上具有其特点,而且其矛盾构成的每一矛盾的侧面又具有不同性质及其特点,这一现实正是我们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基本内容的客观根据。这里,我们应进一步具体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结构中每一具体矛盾体的两个侧面存在及运动的特殊性的具体内涵,并从这一具体内涵的剖析中来阐述改革的基本内容。
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系统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结构体来说,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矛盾的两个侧面都有其存在及运动的特性,从这一特性中能揭示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指向。就社会主义生产力这一矛盾侧面来说,其存在与运动的特殊性表现在,社会主义生产力从总体上来说能够获得极大的发展。但就我国现阶段来说,其发展不平衡且总量不高,生产力的存在及其发展具有多层性的特点,既有自动化大生产水平的生产力,又有机械化程度不高的生产力,还有手工操作的较低水平的生产力,而且总量水平还不高,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较低,综合国力不强,属于发展中国家,并且,
社会主义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是通过商品生产的进步来实现的,社会主义生产仍然是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社会分工及等价交换原则等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律性。由此可见,现阶段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存在和发展具有结构上的不平衡性、总量上的水平不高等特点。
在完整的社会结构系统中,有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也必然具有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其相对应,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矛盾的一个侧面的存在和发展以另一侧面的存在运作为基本条件。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矛盾体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及其限度取决于其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若不适合则生产关系就失去其存在的根据,若有某些环节和方面不适合,则必须对这些环节和方面或废弃、或调整、或革新,这即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合理运作过程及基本内容。
应该说,无产阶级在打破旧的生产关系时,如何去建立起新的合理的生产关系形式?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取得革命成功时所面临的大问题,这一问题能否得到科学的解决直接关涉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前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艰苦的探索,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建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无疑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创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与飞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所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诸多具体环节和方面仍有相当的欠缺,不能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具体地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片面追求大而公,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很好地落实,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结构中忽视甚至否认市场机制的功用,等等。因此,社会主义现行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生机与活力,切实地改革现行经济体制便成为一种现实的必然。那么,究竟如何成功地实现这一变革?如何划定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显然,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一实际说到底就是社会主义现阶段生产力存在和发展的特殊性实际,也就是应以社会主义现阶段生产力存在和发展的多层次性、不平衡性、商品生产性为改革现行生产关系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切实地改革现行经济体制中不适应现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非均衡性、商品生产性的实际环节和方面,这些环节和方面便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不然的话,就谈不上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经济体制改革也就找不到突破点与操作点,最终势必会陷入一种盲目行动。总之,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特殊矛盾是我们拟订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路线、政策的基点,规定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变革的价值取向。 随着实践的发展与认识的深化,党的十四大已明确地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一个极重要的方面,就是充分地确认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非均衡性、多层次性本质地要求生产关系也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整体,即建立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单一的公有制结构体系是不合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状况,因而它不可能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诚然,生产力发展的现实状况、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及现代人类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趋势,无疑地要求我们在改革现行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巩固和壮大集体所有制经济,努力加强市场体系的培育,等等。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地适应现阶段生产力不同层次的内在要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里,我们必须突破传统的以公有化程度的高低来论说生产关系的先进性、合理性的观念,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积极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邓小平同志明确地肯定:“我们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资金、技术,甚至欢迎外国企业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
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⑦]当然,非公有制经济在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起促进作用的过程中,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与消极作用,国家可以且应当通过宏观调节机制加以引导、监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在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社会分工,劳动主体间的劳动能力仍然存在着差别,因此,在实现劳动者的物质利益时,在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必须反映与体现这种差别,劳动主体实践能力的差异及主体能动性外化水平的差异构成劳动主体享有物质利益多少的基本依据。由此出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过程中,在社会主义现阶段,在分配体制上,必须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及公平与效率,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通过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执行,彻底消除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及不公正现象,使企业职工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并从自己获得的物质利益上给以现实的确认与体现。邓小平同志指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⑧]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不正常局面,鼓励一部人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同时提倡先富帮后富,使全体人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要真正地确立按劳分配原则,一个极重要的方面就是,构造企业与职工的责、权、利的整合机理,使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明确责任,享有权力,实现利益,使职工从劳动的物质利益上关心企业的整体利益及发展前景,使他们潜在的与显在的能力得到极大程度的现实化,从而肯定会达到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的。所以,改革现行的分配制度,构造合理的分配体制与机理,无疑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中的商品生产性这一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应以此相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觉地消除那种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立起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市场经济的观点,这是当前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可以肯定,只要社会经济具有商品生产性,就必然有市场问题;只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就必然在经济发展中涉及“计划”问题。那么,计划与市场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如何看待两者的功能?这个问题不搞清楚,就不能有效地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也就不可能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同志在深入考察实际的基础上得出了科学的结论。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应该说,我们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曾对生产力起过促进作用,但是这一点并不构成用计划经济来排斥市场经济的正当理由。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内,国家、企业、市场三者之间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无法实现一种同构,国家置企业于市场之外,这样导致企业内无动力外无压力,企业经济日趋萎缩,更谈不上经济效益。然而,经济运行的客观辩证法是,计划中有市场,市场中有计划,两者相互作用,并存发展,在国家、企业、市场的相互作用结构整体中,三者的功能具有一种契合性,其基本的运作走向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显而易见,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必然要求我们应善于运用与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努力加快市场培育,从传统的经济工作的“唯计划性”中解脱出来,即使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也要更新计划观念,改进计划方法,使计划与市场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
我们还应该看到,在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整体结构中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矛盾子系统也有其存在与运转的特殊性,科学地认清这一矛盾特殊性,是我们合理地划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进而有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现实基础。那么,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存在运动的特殊性有何具体表现呢?
这里,我们应作具体的考察。一般地说,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指与社会主义生产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从其运作来说,它具体地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来实现其存在的。但社会主义生产仍然是商品生产,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仍然受价值规律的调节与支配,商品的价值量仍然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仍然按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因此,深层次地看,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一种“时间经济”,商品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最显著特点之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强大,依赖社会生产力总量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总体提高,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不可能逐步完善化,这点也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存在及运动的特点。总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存在及运动的商品市场经济性与生产力的基石性是其显著的特点。当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另一矛盾依存侧面之上层建筑来说,其存在与运动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从总体方面来说,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其经济基础是基本相适应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制度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与保证,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作为一种新型的上层建筑,其构成之初缺乏现成的模式的引导及成熟的实践经验,因此,其构成的具体环节便不可能绝对无缺。其次,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具有自身本质规定性,反映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利益之要求,但是,它的构成仍不可避免地残存着旧社会的影响,旧的传统和作风,从而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相适应;再者,从本质上来说,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决定了上层建筑也必须随之发展,它不可能在建立之初就完美无缺。以上正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存在及运动的一些特点,即其矛盾运动的特殊性。依照历史唯物主义,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规律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地变革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中一系列环节和方面,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而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现阶段存在的矛盾特殊性,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着眼点与客观根据。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巩固发展的生产力基石与动力这一矛盾特殊性,内在地要求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应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服务,切实地改革它的某些环节和方面,以便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所指。
就上层建筑存在及运动的目的来说,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没有游离于经济基础之外的上层建筑。很明显,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核心部分,自然地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方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党和政府必须以此为基点调整自己的结构,完善自身的功能,为经济建设服务。那么,党和政府又如何围绕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中心来有效地开展工作,这里面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其一,党和政府必须改善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针对目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必须实行党政合理分权,政企合理分权。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主要地表现为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将一切权力都集中于党委,出现了以党代政的现象,党在一定程度上包揽了许多不属自己管理的事务,代行了许多不属自己的权力,这造成了许多弊端,它既使政府部门不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也削弱了党的自身建设,降低了其地位,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同时,就政府与企业来说,政府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政企职责不明,职能不分,这样导致了政府不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又压抑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必须实行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良好的条件,使上层建筑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 就社会主义的生产来说,它仍具有商品生产的特性,商品生产的本质要求是“效率”,
即尽可能地节约与减少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要有效地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就必须适应商品生产的这种本质要求,对自身的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为此,必须大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说,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仍相当严重。邓小平同志指出:“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为,官僚主义的作风与行为是无效率可言的,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与人类社会发展大趋势相悖。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确立起时间观念、效率观念,努力克服实践中办事拖拉,只图形式不求实效,人浮于事等行为观念。
要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社会主义上层建筑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还必须大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动者是生产力结构中最活跃与决定性的因素,生产力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政治体制改革中,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是其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把改善劳动者的生活放在应有的地位,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物质利益欲求,从物质利益上关心劳动者;在政治生活中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确保他们当家做主的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力和其他民主权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建立与健全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与机制,从物质与精神上关心劳动者,必将激发劳动者生产的创造性与主动性,社会主义生产力必将大幅度提高。要大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还必须改革我国现行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构造科学的人事管理体制与机制,造就一条选贤任能的人事程序,克服人才选拔中的封建主义、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的恶习,建立起人事管理中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的机制与制度,将那些德才兼备、精通熟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人才大胆地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达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可以相信,选贤任能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的构造,必须大大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踏步前进。
三、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层次性决定着改革的根本任务
在社会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结构系统中,各因素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一整体中各因素之功能作用及地位并不能等同,甚至有很大差异性,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层次性。在这一系统整体中生产力的功用归根到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表现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进而决定人们的政治关系、思想关系、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客观的物质力量,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总之,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结构整体中,各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呈现出一种层次性特征,其中有两个基本层面:生产力的决定性层次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层面。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层次性特征是我们科学地确立改革的目标任务的现实根据。 首先,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结构系统中生产力的决定性地位与作用内在地规定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可以确认,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是社会主义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度,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⑩]又说:“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①①]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水平既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努力目标,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深刻的体现,解放与发展社会生产力构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
力的总量”,列宁则进一步确认,无产阶级在解决了政治权力问题之后,要把提高劳动生产率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在我国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在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曾有过曲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上来,发展生产力的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上得到了正确的解决。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执政以后,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①②]物质生产力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的社会制度战胜旧制度的最深厚的物质基础,无产阶级政党执政以后,要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大力发展经济,极大地增加生产力质与量的水平,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得到体现。客观地说,生产力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构成,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进步的深厚的物质基础。物质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着全部社会关系的基本状况,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与力量,生产力水平制约着社会科学文化教育发展的程度,决定着上层建筑及思想观念的某种状态。显而易见,发达的生产力为人的全面发展,锻造理想的社会主体人格提供物质条件,从而为人类社会演进到更高级阶段提供基础性的动力支持。
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现阶段,如何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有力地完成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改革的根本任务? 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最根本的途径是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不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不变革现行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就不能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新近特别强调,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实际上,农村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给企业松绑放权的举措,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最终的目的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国民收入,增大生产力的总量。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是必由之路”。[①③]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其目的也在于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实力。在现代人类社会发展阶段上,全球政治、经济、文化之渗透、交往更加强化,呈现一种整体化运作态势。在全球这样一种交往结构中,在现代信息社会里,一个国家要发展,一个民族要强盛,孤立锁国是万万不可能的。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面向世界,加强国际间的交往与合作,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是国力增强,经济腾飞的有效途径。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还必须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要积极地变革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及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内在地要求建立一个高度民主、富有效率的政治体制,那种机构庞杂,职责不清,互相扯皮,低工作效率,官僚主义及形式主义的作风与行为,都是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相背的,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违的,必须对此给予切实的转变和改革。
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与文化教育事业。邓小平同志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早在1987年他就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①④]近年来他又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①⑤]可以说,这是邓小平同志对现今世界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大趋势的科学理论总结。科学技术作为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作为关于客观世界的性质和发展规律的知识理论体系,其虽不是生产力系统中的实体性因素,但它可以渗透作用于生产力系统中各实体性要素转化为现实的物质生产力。具体地,它可以转化为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工具手段,它运用于生产可以提高劳动对象的质量及利用率,运用于生产的组织管理,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力与生产工艺水平。我们更应看到在现时代,科学、技术、生产三者是一个紧密结合、相互作用的系统整体,科学技术运用于生产过程的周期日趋缩短,生产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前,一
切以电子化、信息化、生物工程、海洋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革命,使生产工艺、组织管理、劳动生产率得到迅速提高,几乎影响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面对人类社会这种发展态势,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事情成败的关键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使用人才。他最近再次强调,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可以确信,随着我国科技的进步,教育的普及提高和发展,人才的合理使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将跃入一个新时期。
综上所述,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构成中的生产力的决定性层次,决定了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由此论之,判断改革成败的得失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要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消除人们在生产力发展问题上的种种疑虑与困惑,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格局。 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结构系统中,上层建筑的积极反作用是其存在与运动的又一基本层次。因而,加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建设,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及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显而易见,在抓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根本任务的同时,必须努力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在抓生产力发展的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①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工程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其意义十分重大。可以认肯,社会主义的高度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它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是相互作用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条件,提供精神动力与支持,并保证物质文明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疑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它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为此,必须强化对全民的理想与道德教育,培养人民树立起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与道德风尚,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民族的自尊、自信、自强精神的教育,努力发展与培育人民内部团结、平等、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积极地实现党风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加强廉政建设,克服腐败现象,强化民主与法制教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教育,培育起全民的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素养,严格的法纪观念,即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全面发展的新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还必须大力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在这个过程中努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提高全民的理论素养,以及运用理论于实践的操作意识与能力,大力提高全民的文化水平,强化科技素养与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尊重知识,培养人才,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通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培养与造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公民,锻造起千百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的实践主体,社会主义事业必定生机盎然,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中华民族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大发展时期,从而为人类世界的进步而贡献出中华民族之伟力。
①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07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
③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68页。 ④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68页。 ⑤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17页。 ⑥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12页。
⑦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7页。
⑧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99页。 ⑨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287页。 ⑩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04页。 ①①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6页。 ①②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5页。 ①③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7页。 ①④ 《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84页。 ①⑤ 参见《人民日报》1991年5月23日。 ①⑥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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