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标准金融工具确实认和计量,依据?企业会计准那么 ——全然准那么?,制定本准那么。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 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那么涉及的、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 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 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 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响的其 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特殊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今后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 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以下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那么:
〔一〕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标准的长期 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1号——股份支付?标准的股份支 付,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估量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
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
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1号——租 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4号——套期保值?。 〔九〕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5号 ——原保险合同?。
〔十〕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6号 ——再保险合同?。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
第五条本准那么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 诺〕。然而,以下贷款承诺除外:
〔一〕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
〔二〕能够以现金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结
算的贷款承诺。
〔三〕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准那么不涉及的贷款承诺,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3号——或有事项?。
第六条本准那么不涉及按照预定的购置、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进或卖出非金融工程的合同。然而,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进或卖出非金融工程的合同,适用本准那么。
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第七条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八条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二〕其他金融负债。
第九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担当该金融负债的目的,要紧是为了近 期内出售或回购。
〔二〕属于进行集中治理的可识不金融工具组合的一局部,且有 客瞧证据讲明企业近期采纳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治理。
〔三〕属于衍生工具。然而,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第十条除本准那么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只有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能够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计量根底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 情况。
〔二〕企业风险治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 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 价值为根底进行治理、评价并向要害治理人员报告。
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爽朗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市场:
〔一〕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
〔二〕可随时寻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 〔三〕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
第十一条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 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下 列非衍生金融资产不应当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 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 的,应当按照本准那么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讲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 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一〕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二〕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淌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时机及其 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 出售该金融资产。然而,无法操纵、预期可不能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
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三〕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能够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本钞票的金额 清偿。
〔四〕其他讲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 况。
第十三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本钞票,是指该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以下调整后的结果:
〔一〕扣除已回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往采纳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 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第十四条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本钞票及各期利息收进或
利息费用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 更短期间内的今后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 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 款〔包括提早还款权、瞧涨期权、类似期权等〕的根底上估量今后现 金流量,但不应当考虑今后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 组成局部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应当在确定实际利 率时予以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今后现金流量或存续期间无法 可靠估量时,应当采纳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合同
现金流量。
第十五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讲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 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一〕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 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二〕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 持有至到期。
〔三〕其他讲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 有至到期的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关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局部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然而,以下情况除外:
〔一〕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 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 响。
〔二〕依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早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 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局部予以出售或重分类。
〔三〕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操纵、预期可不能重复发生且
难以合理估量的独立事项所引起。此种情况要紧包括:
1.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峻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 售;
2.因相关税收法规取消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税前可抵扣政 策,或显著减少了税前可抵扣金额,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3.因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为维持现行利率风险头寸 或维持现行信用风险政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4.因法律、行政法规对准许投资的范围或特定投资品种的投资 限额作出重大调整,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
5.因监管部门要求大幅度提高资产流淌性,或大幅度提高持有 至到期投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风险权重,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 出售。
第十七条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 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应当将以下非衍生金融 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预备马上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 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三〕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四〕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缘故,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 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 项。
第十八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下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十九条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或某金融负债划分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 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
第三章嵌进衍生工具
第二十条嵌进衍生工具,是指嵌进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 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局部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 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 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进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 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能够将混合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然而,以下情况除外:
〔一〕嵌进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 〔二〕类似混合工具所嵌进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 工具中分拆。
第二十二条嵌进衍生工具相关的混合工具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该嵌进衍生工具应当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一〕与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 〔二〕与嵌进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应当 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第二十三条嵌进衍生工具按照本准那么规定从混合工具分拆后, 主合同是金融工具的,应当按照本准那么有关规定处理;主合同是非金
融工具的,应当按照其他会计准那么的规定处理。
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第二十四条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第二十五条金融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 表内予以转销。
第二十六条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局部差不多解除的,才能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局部。
企业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进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 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能终止 确认转出的资产。
第二十七条企业〔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担当新 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 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融负债。
企业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局部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 应当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局部,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 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第二十八条金融负债全部或局部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终止 确认局部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担当的 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进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企业回购金融负债一局部的,应当在回购日按照继 续确认局部和终止确认局部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 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局部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担当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进当期损 益。
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第三十条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截了当计进当期损益;关于其他类不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进初始确认金额。
第三十一条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截了当回属于购置、发行或处置金
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置、发行或 处置金融工具就可不能发生的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治理成 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截了当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且不扣除今后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然而,以下情 况除外: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纳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本钞票计量。
〔二〕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本钞票计量。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采纳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本钞票对金融负债 进行后续计量。然而,以下情况除外: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今后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 用。
〔二〕与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 本计量。
〔三〕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 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 照以下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4号——收进?的 原那么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第三十四条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 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进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进当期损益。
第三十五条持有至到期投资局部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 不属于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局部不再适合划分 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局部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 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进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进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对按照本准那么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往常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按照本准那么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 可靠计量,或持有期限已超过本准那么第十六条所指“两个完整的会计
年度〞,使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企业 能够将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改按本钞票或摊余本钞票计量,该本钞票或摊
余本钞票为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与
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截了当计进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 列规定处理:
〔一〕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 限内,采纳实际利率法摊销,计进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本钞票
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纳 实际利率法摊销,计进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发生 减值的,原直截了当计进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出计
进当 期损益。
〔二〕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仍应维持在所有者权益中, 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进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会 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截了当计进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
转出计进当期损益。
第三十八条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进当期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截了当计进所有
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进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进当期损 益。采纳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进当期 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揭发 放股利时计进当期损益。
与套期保值有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4号——套期保值?。
第三十九条以摊余本钞票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终止确
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进当期损益。然而, 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工程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 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那么第24号——套期保值?。
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进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瞧证据讲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预备。
第四十一条讲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瞧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估量今后现金流量有碍事, 且企业能够对该碍事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瞧 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峻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 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 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特殊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爽朗市场 接着交易;
〔六〕无法识不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差不多
减少,但依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觉,该组金融资产自
初始确认以来的估量今后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 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 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落、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七〕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本钞票;
〔八〕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峻或非临时性下跌; 〔九〕其他讲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瞧证据。
第四十二条以摊余本钞票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估量今后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进当期损益。 估量今后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关于浮动利率贷款、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今后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纳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短期应收款项的估量今后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特殊小的,在确定
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估量今后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第四十三条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瞧证据讲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进当期 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能够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第四十四条对以摊余本钞票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 有客瞧证据讲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瞧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应当予以转回,计进当期损益。然而,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预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本钞票。
第四十五条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今后现金流量 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进当期损益。
第四十六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 有终止确认,原直截了当计进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落形成的累计损
失,应当予以转出,计进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本钞票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
值和原已计进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第四十七条关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
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瞧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 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进当期损益。
第四十八条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 损益转回。然而,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四十九条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进应当按照确定减值 损失时对今后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纳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第五十条公_________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第五十一条存在爽朗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爽朗市场中 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爽朗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 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效劳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 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一〕在爽朗市场上,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担当的金融负 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进的金融资产或已担当的金融 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
〔二〕企业持有可抵销市场风险的资产和负债时,可采纳市场中 间价确定可抵销市场风险头寸的公允价值;同时,用出价或要价作为
确定净敞口的公允价值。
〔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但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当采纳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 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当参考类似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 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有足够的证据讲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应 当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的公允价值。
〔四〕金融工具组合的公允价值,应当依据该组合内单项金融工 具的数量与单位市场报价共同确定。
〔五〕活期存款的公允价值,应当不低于存款人可支取时应付的 金额;通知存款的公允价值,应当不低于存款人要求支取时应付金额 从可支取的第一天起进行折现的现值。
第五十二条金融工具不存在爽朗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纳估值技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纳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 平交易中可能采纳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企业应中选择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 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一〕采纳估值技术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当尽可能使 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 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金融工具价 格今后动摇率、提早回还风险、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效劳本钞票等, 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二〕企业应当定期使用没有通过修正或重新组合的金融工具公 开交易价格校正所采纳的估值技术,并测试该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三〕金融工具的交易价格应当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的 最好证据,但有客瞧证据讲明相同金融工具公开交易价格更公允,或 采纳仅考虑公开市场参数的估值技术确定的结果更公允的,不应当采 用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应当采纳更公允的交易价 格或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第五十三条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担当的金融负债,应 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根底。
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依据取得日或发行日的市场情况和当 前市场情况,或其他类似债务工具〔即有类似的剩余期限、现金流量 模式、标价币种、信用风险、担保和利率根底等〕的当前市场利率确 定。
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适用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没有改变的,可使用基准利率估量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 值。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发生 改变的,应当参考类似债务工具的当前价格或利率,并考虑金融工具
之间的差异调整,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
第五十四条企业采纳今后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金融工具的条款和特征,包括金融工具本身的信用质量、合同规定采纳固定利率计息的剩余期间、支付本金的剩余期间以及支付时采纳的货币等。
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特殊小的,能够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第五十五条在爽朗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满足以下条 件之一的,讲明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一〕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合理估量数的变动区间特殊小。 〔二〕该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区间内,各种用于确定公允价值 估量数的概率能够合理地确定。
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第五十六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的以下资产: 〔一〕现金;
〔二〕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
〔三〕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四〕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合同权利;
〔五〕今后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
的合同权利,企业依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六〕今后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 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 包括本身确实是根基在今后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五十七条金融负债,是指企业的以下负债:
〔一〕向其他单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二〕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合同义务;
〔三〕今后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 的合同义务,企业依据该合同将交付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今后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 合同义务,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义务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 包括本身确实是根基在今后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五十八条权益工具,是指能证实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 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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