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创新
本文以陕西石泉县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建设为例,阐述了服务型政府特征和内涵。探讨建设地方服务型政府的路径: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府支撑;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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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服务型政府;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 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 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地方政府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未来,但现状不容乐观。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全国各地进行了诸多探索。其中,陕西省石泉县的经验在县级政府层面上或许是较为系统和富有成效的一种创新。
一、案例概述
陕西省石泉县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问题显得尤为突出。2007年以来,石泉县切实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工作。明确县委、县政府为实施主体、县教体局为主抓单位,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扎实稳妥推进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经过三年来的大胆探索和深入实践,通过建设“三大中心、四支队伍”等措施,广大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初步形成了“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六位一体”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创造了丰富经验,在全省、全国得到了推广,被专家誉为“石泉模式”。石泉县“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建设”项目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这也是陕西省首次获此殊荣的项目。
“石泉模式”的显著特征:1、创新工作理念,明确责任主体;2、促进资源整合,夯实硬件基础;3、调动社会力量,健全管护队伍;4、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创新之处在于:1、建立了动态的留守儿童档案;2、建立了能够覆盖留守儿童教育与管护工作全部范围的三大中心;3、招募并培训了专职的辅导员队伍,建立了代理家长和志愿者队伍,实现了基本教育资源的均等化。当然,在政府资金投入有限的条件下发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包括非政府组织、企业家、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来支援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工作也是可取的。
二、地方服务型政府的内涵与特征
1、地方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英国《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认为,地方政府是“权力或管辖范围被界定在国家的一部分地区内的政治机构。它具有如下特点:长期的历史发展,在一国政治结构中处于隶属地位,具有地方参与权、税收权和诸多职责”。
各地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所采用的服务方式都是不同的,我们不妨来界定一下地方服务型政府的内涵:首先,从执政理念上以全新的服务理念为支撑,从根本上破除了传统管理型政府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 理念,实现“公民本位、社会本位、责任本位”的回归;其次,从职能范围上定位于“有限政府”,即从根本破除传统上的事无巨细、无限扩张的全能型政府;再次,从治理方略上定位于“法治”型政府,实现政府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政的施政方略;最后,从行政方式上根本改变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实现“柔性”行政指导代替刚性的行政命令成为施政的中心手段。在我国,地方政府是政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主要职能是执行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定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为地方发展提供各类公共物品,发展地方社会各项事业。
2、地方服务型政府的特征
对于地方政府来讲,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如果忽视社会发展,可能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制定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为地方发展提供各类公共物品,其执政理念与民众幸福度密切相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特性和本质,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求把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目的,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不断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现实需要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石泉模式一例可以看出,石泉县级政府在建设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的举措中体现了地方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的特征,这里的以人为本可以进一步引申为“以儿童为本”,就是坚持以留守儿童为工作主体,尊重留守儿童成长规律,避免把留守儿童标签化、问题化、弱势化,培育和引导留守儿童成为自强儿童。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伴随着经济增长,迫切需要政府解决好就业、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社会弱势群体保障以及腐败等问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地方政府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企业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及时做出处置和负责的反应,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地方服务型政府的创新建设路径
1、加快城乡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一是政府必须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同时要将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的涉及民生的种种制度剥离出来,拆除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建立城乡
一体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区域经济,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消除城乡差别,使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整体推进,从根本上消除农村留守儿童产生的土壤,从制度上遏制留守儿童快速增加的趋势。
2、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府支撑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国家应当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支出,从而弥补和缓解流入地政府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完善体制。目前,留守儿童问题无主管部门。我们建议政府应设立一个负责管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工作机构,摸清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底数,及时对外来人口及其子女数量进行监控和测算,并在教育规划中根据预测合理布点教育资源,在外来人口流入集中地留出足够的教学资源;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是公共产品, 不是产业,社会力量投资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是回报社会的公益之举。政府各部门要适当放宽社会力量办学的条件,在土地审批、校舍和师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帮助,同时也要加强管理,规范办学。
3、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撤点并校工作,发展寄宿制学校。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把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政府的重要职责,列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需求,并努力提供更好的生活学习和监护条件;二是完善对学校的考评机制。建议将生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考核范围,对因出现心理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学校实行问责制度,促使各地政府和学校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特岗教师的招聘和培养工作,保证留守儿童能够接受到全面健康的教育。三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在校管理。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和帮扶制度,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咨询室引入农村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引导他们正确健康地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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