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环保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行动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施治,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摆正位置,建立协调组织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协调,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佳明任组长、20个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奥运环境安全保障督查专行项行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市奥运环境安全保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统一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奥运环境安全联合监管执法领导小组”下设乡镇、东兴园区、污水处理厂三个联合监管执法小组和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组。小组的组长分别由环保局三位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碰头会,制定举措,解决工作中难以推进和落实的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立足实际,解决突出问题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们立足黄骅实际,重点对我市的污染隐患“一厂两区三河”(污水处理厂、东兴工业园区、吕桥石化园区、老石碑河、廖家洼河、新石碑河)进行排查和整治,并明确了执法任务:一是根据企业生产和排污情况制定停产和限产时间表;二是对停产企业要贴封条、下红头文件拍照取证,并予以电视公开;三是对个别难以控制反弹的恶性排污企业移送电力部门予以断电;四是对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不达标的污染源停产治理;五是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一)加强市区大气、乡(镇)村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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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下旬以来,对25家不达标锅炉限期整治,并通过专题会议限期拆除建成区1吨以下的7个小燃煤锅炉。为确保这项工作推得动、有成效,我局专程到北京考查了环保型锅炉,对拟拆除的锅炉分别为其选型定案。与此同时,对境内有排污企业注入的老石碑河、廖家洼河、新石碑河,作为排查重点,建立排污企业档案,要求日排水量超过100吨的企业或COD日排放量30公斤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目前已落实了2家。至6月25日,逾期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结合3月份、5月份省局的直查,从严要求,限期要求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使三家持危废经营证的单位及八家有危废产生的单位全部做到了规范处理。
(二)加强对放射源的环保监督管理
我市共有4家涉源单位,放射源4枚,其中I类源1枚,Ⅳ类源3枚。今年1月、3月、5月、8月先后四次组织人员对市区内的放射源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其整改。截止目前,我市4家涉源单位保护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三)做好重点河道水环境治理监测工作
为切实改善我市境域河流水质,逐步解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的问题,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关于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三年治理目标及各部门、乡镇的职责分工,确保境内8条重点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同时突出做好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按照《地表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要求,每月对沧浪渠、子牙新河、北排河、石碑河、廖家洼河等国控、省控断面的水质情况进行一次监测。对排污企业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一次,以此比对,确保河道水质逐步好转。
(四)大力度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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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2家污染点面源分别落实了监察人员分包责任制,自5月份以来,每周五上报《奥运环境安全保障百日排查专项行动报表》。对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备、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实行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已对15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处罚,处罚总额达到98万元。目前我市16家重点污染企业已全部制定了应急预案,大化氯碱厂、鸿承化工的应急防范措施、物资准备完备达标。
(五)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
我市市区饮用水源地为大浪淀水库,向我市输送管线57公里全程为封闭管道,能够做到城区饮用水不会受到外部污染。我市原饮用水源李官庄水库于94年不再使用,但作为应急水源,我市对周边定期排查,周边5公里内做到无污染源。
(六)切实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目标,以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三项减排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强力攻坚,促使各项污染减排工作有效开展。制定了《我市2008-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到2008年底COD排放量削减到2048.84吨,在2005年2300吨的基础上降低10.92%;2008年底SO2排放量削减到2137.16吨,在2005年2300吨的基础上降低7.08%。沧州市环保局根据我市GDP增长率最后核定,2007年我市COD排放量为2785.59吨,比2006年增加16.77%,主要原因是我市污水处理厂已验收投入正式运营,1-6月份,我市已削减COD32.96吨,预计全年可削减COD865.92吨;2007年我市SO2实际排放量为2154.98吨。实现连续两年削减率在3%以上,今年1-6月份削减SO228.83吨,预计全年可削减57.66吨;同时,将污染物减排指标纳入了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并将减排指标进行了详细的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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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抓好“三个”挂牌督办企业的限期整改
我市污水处理厂、“信诺立兴”、“国茂皮革”被省局挂牌督办以后,市长边老刚、主管副市长吕佳明先后6次组织相关部门分别就污水处理厂管网建、东兴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收费及信诺立兴、国茂皮革的限期整改进行调度,并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环保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实行局长挂帅,主管副局长带领监察队长驻厂督导制度,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信诺立兴已通过了省、沧州市环保局的验收,待省局批准后摘牌。市财政已划拨资金600万元用于东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和泵站维修工作,9月底前可完成限期整改;国茂皮革的限期整改工作也将于9月底前完成,届时,将申请省、沧州市环保局验收后摘牌。
(八)召开全市环保大会,部署环保专项工作行动
8月21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大会,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各乡镇镇长、主管环保工作副镇长,市直重点部门一把手,40家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印发了一些重点专件。市委副书记王元波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胡福起通报了2008年以来的环境违法案件,市委常委、副市长吕佳明宣读了《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建设生态黄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长边老刚对下一步的环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逐步实现“环保黄骅、生态黄骅、滨海宜居黄骅”的奋斗目标。
我市自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各项工作开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排查企业360余家,对33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或关停,5家企业限期治理,对污水处理厂、信诺立兴、国茂皮革等7家企业挂牌督办,对沿国道两侧的30余家小炼油、小橡胶、小蒸罐加工点下达了拆除通知,责令乡镇人民政府拆除完毕,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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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土小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以人为本,集中力量坚决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着眼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从日常执法工作中做起,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及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对我市3个挂牌督办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三是继续探索奥运环保长效监管机制,常抓不懈。四是抓好环境信访工作。一要强化源头管理,抓住预防环节,变上访为下访,采取分类调查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二要抓好处理环节,严格规范环境信访案件的交办、查处、审核等各项步骤,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三要巩固办案成果,抓好督查回访环节,确保件件有回音、有落实,避免重复、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五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坚持“三个不办、三个不批”。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不办, 对污染严重又无成熟治理技术的不办,对污染负荷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的不办;对项目环保情况不明的不批,污染防治方案不合理的不批,在敏感区域选址不当,影响周围居民的不批。五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二00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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