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明月之夜,一卷在手,纸页沙沙,书香缕缕,兴起而读,兴尽而止。读书于我而言已不仅是开拓视野,增长才识,而是一种心灵的慰冀,是一种享受。读一本好书就像看到一幅名画、听到一首名曲一样使我幸福而颤栗。记得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我一连几天都悲兮兮的。我的心境随着小说里的一个个人物而跌宕起伏,读道情深处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已分不清哪个是小说里的世界,哪个是现实世界。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死了好几回,又生了好几回。痛苦而厚实。这种感觉在我后来读陈忠实的中篇小说《蓝袍先生》时再次得到了验证。当时我是坐在宿舍的床上。当我读到后来“蓝袍先生”他们那个班的同学举办联谊会时,一群耄耋之人,回首人生、感叹命运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吓的全宿舍的人都往出跑。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前些日子买了一本季羡林的散文集《世态炎凉》,读罢醍醐灌顶。季老是学贯中西的大儒,一生历尽坎坷。读他的文章如泉水叮咚、娓娓动听,深刻的如同一位祖父,而没有丝毫的傲慢、虚荣与做作。对于像季老这样的老学人我是充满敬畏。大作品使我们变矮,小作品使我们升高。不同的阅读带来不同的水准。
萧伯纳说:“好书读的越多越让人感到无知。”对于这话我深有体会。先前我曾一度仗着自己读了几本书,发了几篇文,而大言不惭地扬言要当作家。似乎作家的桂冠容易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似的。然而随着阅读境界和思想认识的变化我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且不说作家必备什么想象虚构能力、悲天悯人的体验能力、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等,单就那一套庞大的文艺理论就够人受。我开始为自己的狂妄而脸红。我再也不敢对人说我要当作家。至少是现在不敢。
读书是为灵魂寻找镜子。我们应该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洞照灵魂与心智。读书应该汲取与思索并重。阅读的根本使命就是教会使人思考。要善于从中提炼出对现实有意义的东西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