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__年__县"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__月__日-__月__日为宣传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20__年环境日中国主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
三、活动形式
(一)自主宣传。活动期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设立宣传点,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媒体,开设专栏宣传我县近年来在生态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工作动态。
(三)集中宣传。20__年6月3日8:30-11:00,在县城步行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参加单位:环保局、教育局、水利水电局、经济科技信息化和商务粮食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畜牧水产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活动要求:
①6月3日上午8:30前,各单位组织2-3名工作人员在步行街布置好展台;
②每个单位设置宣传展板3-5块,发放绿色生活、生态__等相关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相关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③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对宣传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做好集中宣传活动日场地布置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围绕今年环境日主题扎实开展活动,回应社会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本级本单位宣传活动任务,以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实现方式方法和内容创新,重点抓好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单位的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0日前将总结和影像资料报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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